【五莲党史办论坛】纵观史话新《党章》——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章感怀浅析 编辑: 添加时间:2017/10/28 20:56:29 |
纵观史话新《党章》
——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章感怀浅析
党章是旗,领航胜利方向;党章是尺,方圆纪律规矩;党章是家,立身安命港湾。
中共十九大于2017年10月18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体现了党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实现了我党历史上党章又一次理论创新和与时俱进,是一部划时代、里程碑式的党章。 党的十九大党章既短又长、既薄又厚、既好读又耐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反复品读、时刻尊崇、躬身践行。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道写入党章;明确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明确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四个意识”、“党是领导一切的”、实现巡视全覆盖、推进“两学一做”等内容写入党章,并就总纲、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十九大党章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建党96年来,从1921年党的诞生到党的十九大,中国共产党先后制定通过了18部党章文本,是党从幼小走向更加成熟的历史见证。从历史的维度纵观细数党章的历次修改,彰显了党的艰辛历程和党章的不断发展与庄严神圣。 中共一大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召开。宣告了党的成立,定名“中国共产党”。通过了具有党章性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了党的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一大党纲虽然有党章性质的条文,但它还不是正式党章。 中共二大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标志着我们党从此有了自己的最高行为规范。二大通过的党章,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党章。 中共三大于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召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严格了党员入党手续,首次规定了候补党员的候补期制度(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共四大于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召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首次将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总书记,并为后来党章所沿用。 中共五大于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召开。委托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是党的历史上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首次设立政治局,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规定“中央正式委员会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决定设立监察委员会和党团(即党组)。 中共六大于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召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修正章程决案》,是唯一在国外修改的一部党章。首次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同时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的一部分。 中共七大于1945年4月23日至至6月11日在延安召开。七大党章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并首次增加了总纲部分。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阐明了党的性质、目标、宗旨和作风。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好、最完备的一部党章,使其11年没有修改。 中共八大于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八大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对党的组织机构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并首次规定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延续至今。 中共九大于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共十大于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分别在北京召开。由于“左”的错误,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十大党章延续了九大党章“左”的错误。邓小平严肃指出:“九大、十大搞的党章,实际上不大像党章。” 中共十一大于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通过的党章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规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县团以上党委,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但是这部党章未能系统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 中共十二大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通过的党章首次载入入党誓词,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建设回归正途的一部里程碑式的党章,也成为以后党章修正的蓝本。 中共十三大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通过的党章首次规定差额选举,完善选举制度。更加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更加重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调整了党组设置的规定。 中共十四大于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通过的党章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载入党章。在“党的纪律”一章中增加了关于党的纪律重要性和对党组织、党员执行纪律的要求。不再设立党的顾问委员会,恢复了设立党组的规定。 中共十五大于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通过的党章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中共十六大于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通过的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对党的性质作了“两个先锋队”的表述,充实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内容,并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中共十七大于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通过的党章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的奋斗目标表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增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的论述,增写了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内容。 中共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道写入党章。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充实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党的十九大党章,顺应时代发展,充实写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概念,更加体现了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践行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更是推进我县“三年突破行动、决胜全面小康、建设魅力五莲”的行为规范。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十九大党章为行动指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做到扛好“旗”、用好“尺”、守好“家”,在新时代新起点,聚力开启新征程,为加快建设“实力强、百姓富、生态优、民风淳、党风清”的新五莲谱写新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