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地方文献的公告 编辑: 添加时间:2009-12-1 10:27:27 |
五莲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关于征集地方文献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方志资料的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更好为社会各界提供阅览、咨询服务,县史志办公室于2009年11月建成方志馆。方志馆是集志书、文献收藏、展示和利用于一体,全面、系统保存全县地方文献资源的重要窗口,也是把地情资源转化为经济和文化发展优势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丰富馆藏,突出馆藏特色,把方志馆建设成为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全县历史和现状的地方文献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种新、旧志。包括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村志等。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出版的和内部印发的各类书刊、资料等。 3、五莲籍作者发表的作品手稿和出版物;外地作者所著并反映五莲地区的作品。 4、反映全县重大事件、自然地理、物产资源、风土人情、宗教文化、名胜古迹、名优土特产等方面的文献资料或音像制品。 5、历代五莲县地方名人的著作、笔记、传记、回忆录等。 6、民间保藏的历代家谱、族谱(或复印件)等。 二、征集方式 1、凡自愿捐赠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颁发收藏荣誉证书,并享有资料优先利用权,用于馆藏陈列时,均标注捐赠单位或个人姓名。 2、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方志馆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3、对有较高价值的文献或艺术资料,经专家鉴定,可给予适当补偿。 三、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底。 联系地址:五莲县史志办公室(原检察院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徐永、李业鹏 联系电话:(0633)5222826、2258826 2009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