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革命遗址普查办公室简报(第二期) 编辑: 添加时间:2010-10-9 14:56:40 |
五莲县革命遗址普查工作
l 我县举办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业务培训班 l 革命遗址普查有关问题的说明(二) 我县举办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业务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全县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遗址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县革命遗址普查办公室分别于9月27日和28日,在五莲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和高泽镇党委对全县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的具体从事遗址普查工作人员分片进行了普查业务培训。 培训班上,县革命遗址普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全国革命遗址普查登记表》的填写标准、《遗址普查表》附件中的“历史背景”撰写模式、数码照片的拍摄要求、相关文献资料的处理及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参加培训的人员对革命遗址普查的方式、方法和步骤进行了探讨,进一步掌握了普查工作的相关知识,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明确了遗址普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了工作信心,为深入开展全县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革命遗址普查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全国革命遗址普查登记表》中的“历史由来简介”与附件中的遗址形成的“历史背景”如何区别? 二者所反映的是同一个内容,只是要求的字数多寡不一。为了减轻工作量,《全国革命遗址普查登记表》中的“历史由来简介”一栏可以不填写。 “遗址形成的历史背景”这一附件很重要,是将来出版普查成果的主体内容,直接影响到普查工作成果的宣传和开发利用,所以要尽可能地把内容表述清楚、准确和完整,字数也可以超过500字。 二、同一个遗址需要几张照片?对数码照片有什么要求? 《全国革命遗址普查登记表》的附件中,照片的多寡没有限制,只要是有关该遗址的历史图片和现状图片,均可收入。现状图片的多寡,可酌情而拍,能反映该遗址的全貌和重点部位即可。 对数码照片拍摄的要求。尽量用专业相机拍摄,高分辨率、高画质的JPG格式。如果用普通家用相机拍摄,至少800万像素以上的相机,高分辨率、高画质的JPG格式。
报: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长,县政协主席、 发: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