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莲县党史史志办公室支部委员会文件
莲党史委【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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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党史史志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公开、民主、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实 施意见》(莲发〔2011〕14号)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促进党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党史史志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深化党务公开,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科学发展的能力。 2、依章依规、真实公正。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对党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应在一定的范围,按一定的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结合工作实际,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客观实际相结合。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科学安排,稳步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切实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形式和效果的统一。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讲求实效。 (三)目标要求 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的能力,提高党组织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扩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外,都应向党员、群众公开。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省、市、县方针政策,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 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工作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1、党务公开提出。按照党务公开的内容,需要公开的,由秘书科提出。 2、党务公开审核。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方能予以公开。以文件形式公开的,由签发文件的领导负责审核;以会议形式公开的,由会议宣布的领导负责审核;以公告栏或其他形式公开的,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对一般性内容,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审核。对重大开支、基础建设等敏感事项,实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会审,民主决策。 3、党务公开实施。以文件形式公开的,领导审核签发后由承办科室负责发文公开;以会议形式公开的,由会议确定的领导负责公开;在党史史志网站上公开的,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由秘书科负责公开;以公告栏或其他形式公开的,由承办科室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公告栏或以其他形式公开。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 4、党务公开反馈。建立党务公开工作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通过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 党员公开。对署名反映问题的,要将处理结果反馈本人,并听取其意见。 5、党务公开归档。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秘书科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负责及时进行登记归档,并上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也要及时整理,分类归档。 (二)公开形式。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形式。 1、党内公开。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等方式公开。 2、社会公开。利用公开栏、网站、公示,等形式对外公开。 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党员、群众方便易行的原则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党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原则上一季度更新一次,阶段性工作按照工作进展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调度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协调监督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拒不实行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开展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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